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公告 > 通知
2021年度汕尾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计划项目承接及帮扶机构公开招募
  • 2021-07-12 14:5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伙伴同行”计划是广东共青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培育、凝聚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社会服务的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我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团省委《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公开招募汕尾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计划项目承接及帮扶机构。

一、项目周期:20216-20222月

二、项目经费总额:10万元项目采取“9+1”的经费使用方式其中支持每家粤东西北社工机构9万元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经费,支持每家珠三角社工机构1万元督导服务经费

三、招募机构

(一)汕尾社工机构

1.工作内容。汕尾社工机构主要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社工机构针对当地25岁以下社区矫正青少年群体开展为期两年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包括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就业培训等专业服务,建设本土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专业人才队伍,力求两年内能将工作和活动覆盖到本地所有25岁以下社区矫正青少年,建立对本地社区矫正青少年、社区矫正社工机构、专业社区矫正社工的数据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2.配套要求。申报社工机构须在汕尾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同时须为项目配备至少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大专或以上专业学历)和1名专职社工助理(具备社会服务相关专业学历),专职人员须按照“专人专项”原则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兼任机构其它项目工作,每年为服务项目招募不少于4名本地高等或中等学校社会服务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社区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实习生,每名实习生须开展不少于4周的专业实习。

(二)珠三角地区帮扶社工机构

1.工作内容。珠三角社工机构需按照团省委结对要求和任务汕尾申报的社工机构结对,按照项目考核指标量化表要求,结合珠三角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经验,以项目成效为核心导向,帮扶结对的汕尾市社工机构开展服务,提升其服务专业性。

2.配套要求。珠三角地区社工机构须为结对的汕尾市社工机构各配备1名本土督导(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并具备至少5年的社会服务经验),每名督导每2个月至少向结对社工机构开展1次督导,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8小时。督导内容包括行政支持、专业支持等。

四、项目服务地点:汕尾市

五、招募对象: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非企业范围(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3.有相关司法或社区矫正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4.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多组织联合参与,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6.申报材料:

1)申报承诺书;

2)2021年“伙伴同行”粤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申报表2021年“伙伴同行”珠三角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项目申报表;

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工作人员(含聘用专家)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本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所获表彰奖励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报名流程:

欢迎符合条件的组织将申报材料打包,并于2021713日前发送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

 

附件1: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23号) 

附件2:2021年“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1年“伙伴同行”珠三角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张丹莹  杨静

联系电话:0660-3366020

联系邮箱:swtwxxb@126.com

 

 

                       共青团汕尾市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