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感动广东•希望工程南粤会亲活动——
汕尾会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希望工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决定联合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于今年6月1日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举办希望工程“南粤会亲活动”,其中在广州举办的羊城会亲活动由广东青基会、中国移动广东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其余各市的会亲活动由各市团委及市移动公司共同承办。鉴于时间紧迫、筹资任务重,为使会亲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为会亲活动日。
二、活动内容
计划资助100名各县(市、区)孤儿、单亲等特困家庭的孩子,并邀请部分学生到汕尾市区,接受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认捐资助。
三、捐助标准及方式
本次会亲活动主要面向小学一年级特困学童,受助学童资助标准为每学期每人220元(含10%工作经费),从二年级开始资助,5年共2200元/人。资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资助方式可以是一人资助一个或多个学生,也可以是多人资助一名学生。捐助者的资助款由团市委统一集中后上交省青基会,省青基会按照希望工程相关规定统一对资助款进行管理和发放。
四、活动要求
“南粤会亲”活动是一项全省联动的公益活动,我市作为承办单位举办会亲活动,需要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广泛参与,要深刻认识会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策划、周密组织、上下联动,共同把这项工作圆满完成好。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做好特困学生的推荐工作。这次申报参加会亲资助对象的候选人条件是:①以孤儿、单亲子女特困学生(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家庭)的学生为主,适当安排部分留守儿童、双下岗职工、病残家庭的学生;②2008年9月满七周岁以上,就读二年级学生(现就读一年级)、个别特别困难、特别优秀的三年级学生;③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推荐学生必须填写《希望工程南粤会亲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贴好照片,加盖公章。各地要指定专人做好《申请表》中每一栏填报资料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学生出生年月日、学习情况、父母去向、兄弟姐妹具体人数及年龄、父母死亡或母亲改嫁的须写清楚,各地申请表连同汇总表于5月16日上午十时前报团市委。
各地推报资助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市直5名,市城区10名,海丰25名,陆河20名,陆丰30名,红海湾5名,华侨5名,合计100名。
2、团市委将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筹集资金。各地团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募集资金的工作,要积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款。各地团委发动的资金原则上用于资助本地学生。团市委也将视各地团委发动资金的多少统筹考虑安排资助学生的名额比例。为确保完成团省委下达给我市完成100名学生资助款的任务,团市委适当分解指标任务给各地各单位,任务数具体分配如下:团市委、市青联44名,市直20名,市城区5名,红海湾3名,华侨3名,海丰10名,陆丰10名,陆河5名。
3、各地团委要充分认识这次会亲资助学生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专人发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希望工程南粤会亲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汕尾市委员会
少先队汕尾市工作委员会
汕尾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