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社会服务的创新发展,现公开招募2024-2025年度汕尾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项目承接及帮扶机构。
一、项目周期:2024年8月-2025年8月
二、项目经费总额:8万元
三、服务对象:25周岁以下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
四、招募机构:汕尾社工机构
(一)申报对象。申报主体须为在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主要开展青少年服务,具备丰富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社工机构,承接本地区12355建设运营的社会组织具有优先资格。
(二)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人员、资源基础,专业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其他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所需的能力。
(三)配套要求。项目承接机构负责为项目配备2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按照“专人专项”原则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
(四)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填写《2024—2025年度汕尾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9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五、项目服务地点
汕尾市
六、服务内容
负责按照《项目考核指标量化表》(附件2)要求推进工作,接受项目评估,做好项目整改,保障项目运营;根据本地区实际,创新开展特色服务,并形成本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报告1份。
七、招募对象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八、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非企业范围(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3.有相关司法或社区矫正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4.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多组织联合参与,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6.申报材料:
(1)2024—2025年度汕尾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项目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相关工作人员(含聘用专家)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所获表彰奖励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九、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组织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15日前发送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
附件:1.2024—2025年度汕尾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张丹莹、林舒纱
联系电话:0660-3366020
电子邮箱:swtwxxb@126.com
共青团汕尾市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